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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县供电公司切实做好“五个宣传”
日期: 2008-07-21 08:42:50 浏览次数: 作者: 胡斌 字体:[ ]

  本网讯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(发改价格[2008]1681号)精神要求,湖北省自2008年7月1日起提高电网销售电价。为切实抓好此次电价调整落实工作,公安县供电公司切实做好“五个宣传”,确保电价政策宣传到位、执行到位。

  一是强化内部宣传。组织抄收员、营业大厅服务员、95598工作人员等营销人员认真学习新电价文件,吃透文件精神,掌握工作主动。    

  二是利用媒体宣传。充分发挥媒体的主导宣传作用。主动联系当地电台、报刊等媒体,发布新的电价调整政策及内容,让新电价政策家喻户晓。

  三是走街串户宣传。充分发挥抄收员的作用,利用抄表、收费的时机,走街串户,为广大客户发放新电价宣传手册,积极宣传新电价政策,为客户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。

  四是开展重点宣传。针对此次非、普工业和大工业用电提价幅度较大,而居民、化肥和农业生产电价未做调整这一实际情况, 对重点客户上门走访并进行了用电需求调研,及时与其沟通、交流,争取理解和支持,让客户了解电价调整精神,理解电价调整工作,实现此次电价调整的平稳过渡。

  五是做好限电政策宣传。对客户在节能降耗、合理安排生产等方面出谋划策,并针对客户的用电现状及生产安排情况,积极宣传限电政策,督促大客户在用电负荷分配上科学采取应对措施,当电力供应紧张情况下,严格按照限电序位表进行用电,尽量减少因限电造成的损失,确保公安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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