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产权换服务,好! |
| 日期: 2008-07-15 15:00:15 浏览次数: 作者: 孙新春 字体:[ 大 中 小 ] | | |
近日,媒体刊登了一则巢湖供电公司接手小区配电设施的文章,文中提出了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,那就是:产权换服务,实现双方互赢。
众所周知,小区配电设施产权及维护问题一直是供用电双方头疼的问题。由于电能输配用同时进行的特性,客观上要求在设备维护管理上应具有统一性和专业性。但因电力设备的产权归属不一,往往会出现用户设备维护不力导致电力系统跳闸或故障停电,危及更多用电客户的权利。
一方面,众多用户拥有一个小区的配电设施产权,对于每家每户来说,设施的产权只是名义上的,并无多大的实际意义,因此存在着所有人代理缺位的问题,不能进行专业性的维护;另一方面,供电企业无小区配电设施产权,也缺乏为设备提供全方位、专业性维护的法律依据。这种产权归属和维护需求上的矛盾,正是当前小区电力设施以及非电力企业产权电气设备维护难、故障多的原因。
从用户方面来讲,拥有了无多大实际意义的设施产权,却没能力进行及时、专业性的维护;从供电企业来说,拥有了真正的产权,才能全方位地进行维护服务。于是乎,供用电双方在这里找到了共同点,并达成默契:维护要及时,产权可转移。
产权实现转移的好处是众多用户得到了实实在在的服务,避免了因维护不当引发电力故障的可能性及因此而承担的民事责任,而供电企业也得到了提供设备全方位维护服务的法律依据。电力设备运行的维护要求与产权归属的矛盾,因产权的转移得到了调和,供电企业也因此能进一步延伸服务下限,提高小区配电设施的供电可靠性,也大大降低了“逢电官司必赔”的几率。
从上可见,产权换服务堪称一大创举,彻底解决了小区配电设施维护难的问题。推而广之,我们不妨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,再考虑其他非供电企业产权的配电设施的产权换服务问题。
产权换服务,皆大欢喜,何乐而不为?
|
|
| 【返回顶部】 【打印本页】 【关闭本页】 |
| |